环土壤〔2026〕4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(局)、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住房城乡建设厅(委、管委、局)、水利(水务)厅(局)、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《美丽中国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要求,我们联合编制了《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五五”规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生态环境部
国家发展改革委
自然资源部
住房城乡建设部
水利部
农业农村部
2026年7月13日
(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粮食和储备局、国家林草局已会签)
(此件社会公开)
附件:《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五五”规划》.pdf
来源:中国政府网